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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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其他原因,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可行准许、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2、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一般随母方生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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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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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抚育费应定期给付。10。但经查实,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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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随其生活,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可随父方生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3。4,比例可适当提高,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9。12,可予优先考虑:(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尚在校就读的、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对子女成长有利,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8;(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有特殊情况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无固定收入的。5,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不予准许:(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予准许,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
3)无其他子女,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