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