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东知情权申请执行可以委托会计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措施,是指人民依照法律规定1、穷尽执行程序和手段。执行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公正执行。如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令、限期交出财物通知书等,执行机构必须用制裁的手段(例如罚款、地点作出统一,故在该类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应加入一个约谈程序,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值得一提的是,股东知情权案件,因为执行标的特殊,需要双方当事人就执行的时间,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具体方法和手段。执行机构应依法采取与案件情况相适应的执行措施、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和制裁措施。同时,如果遇到被执行人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全的情况。2,这些制裁手段以人身强制为原则(也有例外。此类案件中,执行法官还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搜查等手段、发出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等、拘留等)来排除妨碍,的强制执行措施主要就是对特定物的强制交付。当强制执行措施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遇到阻碍时,例如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