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被偷盖了,则会产生相应的不利后果。如果与公章具有机关(单位)的本意与利益索求相悖,则应立即向相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发出无效声明或告知其系无效行为,求得相对相关单位的或个人的意合与配合。如果相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由此已经产生了损失则须由公章具有单位承担损失,再向盗盖公章者追究责任。
公章被盗用后,要报告公安机关。在报警以后,合同单位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