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公开了“方法”的特征,那么再申请方法的专利就有很大可能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而被驳回。像你描述的这种情况,想要同时保护产品和方法的话,如果方法的特征已经被产品公开并且产品的申请还没有被公开,那么先将已经提交的产品的专利申请撤回,在同一份申请中同时要求保护相关的方法,这样可以节省费用这个要看产品的说明书是否公开了想要保护的“方法”的特征了。一般来说都是在申请产品的专利时,然后提交一份要求原“产品”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的新申请,无法给出更详细的建议了,在这份新申请里面同时要求保护产品和方法就行了。很多细节还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