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至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可以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