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有价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涉及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一个是集资诈骗罪。所以非法集资1千多万,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有可能被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如果构成集资诈骗罪,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