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从事该检察院的会计或者出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地方财经法规和该检察院的相关规定。
2、负责实施检察院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缴罚没款和财务报销等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会计制度与财务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并执行。
4、监控可能会对检察院造成经济损失的重大经济活动,及时向领导提出。
5、负责组织编制预算(草案)和决算,并编制月、季会计报表工作。
6、负责协调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跟踪监控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7、负责组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稽核以及本单位的财经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