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两轮摩托车时,若发现有超载现象,即车上搭载人数超过两位(包括驾驶员在内),尽管车主所持有的相关证件齐全且所有人员均戴上了标准的头部保护装置,但仅因超载这一行为,交警部门仍有权对其进行200元人民币的罚款以及扣除3分的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公路客运车辆而言,如果其承载的乘客数量超出了额定范围,将面临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而当超载比例达到额定乘员的20%或存在违规载货情况时,罚款金额则会上升到500元至2000元之间。同样地,对于货运机动车来说,若其装载货物的重量超过了核定标准,将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若超载比例达到了30%或存在违规载客情况,罚款金额将进一步提升至500元至20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