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交电费,供电局要停止供电,是民事纠纷,供电局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付电费、违约金、承担诉讼费,法院调解或判决偿付,不按时偿付,供电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见:
1、《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