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小区没划线叫车位吗
通常情况下,若路边并没有施划停车位时,机动车不得随意停车。然而,能否在此处停车,还需依据特定情况来综合判断。一般而言,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置了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和施工现场等特殊区域内,均禁止停车。在道路上实施临时停车时,务必确保不会阻碍到其他车辆及行人间的正常通行。对于道路两侧的停车行为,如若未遵循相应的停车标识进行规范停车,便属违章停车;反之,若已按规定在划有标线的路边停车,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违章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二、老小区改造拆除铁皮棚违法吗
关于拆迁铁皮屋的合法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擅自搭建的铁皮屋被归类为违章建筑,该类别可以由城市规划部门明确界定。在此基础上,城市规划部门将启动立案程序,向违规者送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书以及强制性拆除建设工程的书面通知;如当事人无视这些通知并且在决定期内没有自行拆除,则城市规划部门将会下达强行拆除建筑物的书面通知。经过一段期限之后如果仍未实施自行拆除,城市规划部门会递交法庭指令,发出限时自拆通知,若期限届满后,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和执行指令,城市规划部门有权依法对违章建筑物进行强制性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机动车在道路沿线停车务必审慎行事,对于没有明确定义的停车场所不得擅自停车。任何有防护栏等隔离设备或者是特别区域(例如人行横道以及施工场地等)皆禁止停车。若需要临时停车,务必确保不会对交通产生妨碍。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标识和规范进行的停车行为将被认定为违法,而经过规划的划定停车位置则属于合法停车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