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你们当初另有约定。 问题: 我大学毕业后一直是租住别人的房屋。去年,我向房东A租了一套一居室,家具和电器都是A提供的,为此他还每个月向我多收取50元的使用费。 但最近洗衣机坏了,无常使用。我向A反映了好几次,要求他尽早修好。可A一开始说没有时间修,后来竟然说洗衣机是我用坏的,应该我花钱修理。我认为既然东西是A的,而且他还向我收取了使用费,就应该有修理的义务。 请问房东A有维修电器的义务吗 回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你们当初另有约定。从你说的情况看,A不仅收取了你的相关费用,又未与你事先约定由你承担维修义务,因此,你可以要求A维修洗衣机。另外,你也可以自行维修,其维修费用则由房东A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