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范围:从2016年5月1日起,凡年满16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不受户籍地域和性质的限制,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该保险。 提交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长合法居住的证据(提供诸如房产证、居住证、租房合同等合法居住的有效证据之一即可)、在长合法从业的证据(提供诸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承包合同、经纪或经营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出租车经营牌照等合法从业的有效证据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地址:长沙县政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