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的户口要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小学上学需要的手续,《东西湖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规定:
1、根据《义务教育法》中“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6—27日,在《东西湖区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系统》中登记适龄儿童信息。
2、空户、搭户及集体户等“人户分离”的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3、对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拆迁合同、房产证等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
4、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东西湖区房产或持有东西湖区《居住证》的学生,可于5月6—27日,在《东西湖区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系统》中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并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非东西湖区户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东西湖区房产、《居住证》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5、因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户口、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向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跨区报名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手续。
6、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入学生,由区教育局按户籍所在地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初中学校,并发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