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户所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或街道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二,具体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街道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三,注意事项全国对于农村户口分户规定的极为严格,基本上要求只有婚姻关系变动以及拥有房产或者土地者才能分户,其他人一律不准分户。城市则相对放宽,个人在没有房产的情况下也可以有的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