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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法债务抵消方式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0-10-28 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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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法中债务抵销的方式抵消,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为抵消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自动债权、抵消债权或反对债权。被抵消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叫做受动债权或主债权。抵消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两种。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当要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消的效力。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消效力的权利,称为抵消权,属于形成权。合意抵消是指按照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消。它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的限制。当事人订立的这种合同叫做抵消合同,其成立应依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一般规定。抵消合同的效力是消灭当事人之间同等数额之内的合同关系。本节仅介绍法定抵消。抵消(指法定抵消,下同)的功能,一是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确保债权的效力,即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如当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不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就会受损害,抵消则能克服这一弊端。
    二、合同法中债务抵消的要件按照《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抵消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
    (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消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消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消问题。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必须合法有效。任何一个债权债务的原因行为(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时,其债权不能有效存在,故当然不能抵消。合同得撤销时债权是否可抵消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引起主动债权的合同得撤销时,在撤销前,其债权为有效,因而仍得抵消;嗣后如被撤销,则与自始无效同,其抵消也成为无效,从而被抵消之债权仍旧存在,并不消灭。被动债权据以产生的合同得撤销时,如抵消权人(撤销权人)知其得为撤销并仍为抵消,则可以认为他已抛弃撤销权,其抵消应为有效;如其不知得为撤销,则仍可行使撤销权,一经撤销,与自始无效同,其抵消即为无效。在附条件的债权中,如所附条件为停止条件,在条件成就前,债权尚不发生效力,自不得为抵消。如其为解除条件,则条件成就前债权为有效存在,故得为抵消;且条件成就并无溯及力,因而行使抵消权后条件成就时,抵消仍为有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消,否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就可用作抵消。在此场合,可认为债务人抛弃了时效利益。附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债权,不得以之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消,否则即为剥夺对方的抗辩权。但如其作为被动债权,则可认为抵消权人已抛弃同时履行抗辩权,此时以之为抵消,当无不可。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消。因为一方面,此时仅一方当事人能够主张抵消,而对方则无此权利,有失公平;另一方面,第三人的债权对其债权人关系甚大,如允许用作抵消,则可能损及第三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可作为例外的是,连带债务人以其他连带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债权,就其应分担部分为限,得主张抵消。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人主张抵消。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保证人得主张抵消。
    (二)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所谓给付种类相同,合同法称为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合同法》第99条第1款),是指可以一方的给付清偿对方的债权。正因为如此,抵消通常在金钱债务或代替物债务以及其他种类物的债务中适用较多。双方当事人的给付物的种类虽然相同,但品质不同时,例如甲级刀鱼和乙级刀鱼,原则上不允许抵消,但允许以甲级刀鱼的给付抵消乙级刀鱼的给付。以特定物为给付物时,即使双方的给付物属于同一种类,也不允许抵消。但是,在双方当事人均以同一物为给付物时,仍属同一种类的给付,可以抵消。例如,甲有向乙请求交付某特定物的债权,同时对于丙负有交付该物的债务,嗣后在继承丙的遗产的场合,就发生这种抵消。当事人一方的给付物为特定物,对方的给付物为同种类的不特定物,因二者不是同种类的给付,不允许以种类债权对特定债权抵消,但允许以特定债权抵消种类债权。在双方当事人的债权皆为种类债权,但种类的范围有广有狭时,范围狭的种类债权对于范围广的种类债权,可以抵消;范围广的种类债权对于范围狭的种类债权,则不允许抵消。因为在后者,其给付的种类不同一。在双方的债权或者一方的债权为选择债权场合,如果依选择权行使的结果是给付种类相同,就允许抵消。应指出,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合同法》第100条)。
    (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因债权人通常仅在清偿期届至时,才可以现实地请求清偿。若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消的话,就等于在清偿期前强制债务人清偿,牺牲其期限利益,显属不合理。所以,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才允许抵消(《合同法》第99条第1款)。不过,自动债权未定清偿期的,只要债权人给债务人以宽限期,宽限期满即可抵消。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动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应允许抵消。应该指出,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也无论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条件,均可抵消(我国《破产法(试行)》第31条)。
    (四)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所谓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是指依给付的性质,如果允许抵消,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合同法》第99条第1款但书)。例如,决定扣留、提取劳动收入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保留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再如,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侵权赔偿损失;违约金债务不得自行以扣发款等方式作为充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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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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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抵消条件有哪些
合同抵消的条件是首先双方的债务都已经到期了,其次是双方都互相是对方的债务人和债权人,最后对于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都是相同的,这样就可以进行合同的相互抵消,从而来进行完成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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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职务侵占罪一万元判刑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行为人凭借自身职务之便,对所属单位的财产实施侵占,且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侵占数额已达到了法律所定义的“数额较大”标准(即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且这种行为持续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得到有效纠正或归还;或者虽然侵占数额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其行为却涉及到非法活动,那么,这些行为都将被视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那么,对于职务侵占金额为一万元的情况,应当如何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职务侵占的数额达到一万元时,这无疑已经符合了职务侵占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院可依法判处行为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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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抵消是什么意思
合同抵消指的是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有债,并且双方的债务都已经到期了,并且互相的债务在性质和特点上都是一致的啊,这个时候按照相关的规定,是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来将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进行相互的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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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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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抵消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合同抵消的规定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通过抵消的方式来进行清偿债务,而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双方必须是互相负有债务,并且债务都已经到期了,而且债务的种类和品质都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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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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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抵消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抵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双方的债务都已经到期了,其次当事人双方都享有互相负有债务并且负有债权的情形,最后是关于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都是相同的,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进行合同的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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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幺
[律师回复] 解析:
1.职务侵占罪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而是划归为公诉案件的范畴。这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2.根据法律规范,刑事案件涵盖了多种类型,例如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上诉抗诉案件以及申诉案件等等。
3.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刑事司法机关都会积极地参与其中,同时也鼓励受害者或广大民众进行报案和举报。为了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职务和身份,需要调阅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以此作为证明其职务和身份的重要证据材料。
此外,还需调取与犯罪对象和涉案金额相关的财物账目等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出具审计鉴定报告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职务侵占全额退还,仍可能面临判刑的风险。因为职务侵占是一种行为犯,且属于公诉案件,一旦实施侵占行为,其危害后果已然产生,不论是否已将财产退还,都必须依法定罪量刑。
至于量刑标准,则取决于具体的涉案金额大小。若涉及到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情况,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
然而,如果能够积极退赃、退赔,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其主动性等因素,可以根据具体情节酌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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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消是否属于执行异议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抵消是否属于执行异议,申请执行异议要向法院递交哪些材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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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通州区找职务侵占罪律师费用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根据各个司法阶段,我们采用不同的收费方式来确定收费标准:在侦查阶段,每项事务的收费标准为2000至10000元;在审查起诉阶段,各项事务收费标准为2000至10000元不等;而在一审环节,各类事务的收费标准则设定在4000至30000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下调。
2、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特殊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我们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如果同一律师事务所需要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那么从第二阶段开始,我们会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此外,若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到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时,我们会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进行计件收费。
3、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数额巨大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能被并处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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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用卡消费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采用伪造、骗取或者盗窃等手段获取信用卡并进行诈骗活动,其所涉金额需要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
2.恶意透支信用卡资金,且金额需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
3.但若在公共审判之前,所有款项已悉数归还或存在其他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考虑不予起诉。
然而,对于曾因信用卡诈骗行为而遭受过两次以上惩罚者,则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
但是,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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