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一、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要相差40岁以上。如果是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不需要年龄相差40岁以上。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二、收养孩子的相关法条:《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三、怎么解除收养解除收养关系一般以达成解除协议为原则,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2、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3、解除。人、收养人不能达解除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