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毁约,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实践中,卖房人为达到毁约的目的,一般会借口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一方擅自卖房,在法律上叫无权处分。房屋买卖中无权处分一般包括夫妻共有房屋无权处分、父母子女共有房屋一方无权处分、兄弟姐妹共有房屋一方无权处分。由于实践中多为夫妻共有房屋无权处分产生纠纷,笔者仅对夫妻共有房屋无权处分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与大家进行分享。
一、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同时,婚姻法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实践中,一旦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出现共有人另一方主张共有人一方无权处分,一般认定合同无效。但如买房人能举证证明其有理由相信共有人一方卖房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合同有效。
二、实践中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认定情况由于无权处分一般认定合同无效,但有理由相信卖房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则认定合同有效。实践中或仲裁委一般会根据案件细节对合同效力作如下认定:
(一)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常见情形
1、房屋已经交付使用多年,共有另一方一直未提出异议。
2、存在表明共有另一方认可卖房的行为,如夫妻双方共同配合买方办理银行贷款面签。
3、房屋登记在共有人一方名下。
(二)无权处分合同无效情形共有一方卖房,共有另一方一直未参与,也未给予授权,出现纠纷时,对卖房行为也不追认。
三、无权处分对继续履行合同的影响由于无权处分会导致合同出现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形。而合同无效,则合同自始不对合同双方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此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而当合同有效时,卖房人违约不履行合同的,即便其以共有另一方不同意卖房作出抗辩,买房人仍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无权处分风险防范措施无权处分时对合同无效的认定,会导致买房人购房的目的落空,这将是买房人购房的巨大风险。笔者建议买房人采用以下四招破解无权处分时的购房风险。
1、到房产管理部分进行房屋信息查询,核实房屋的权属状况。
2、无论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一定要求夫妻双方在购房协议上签字。(很多购房人和中介缺乏风险认识,卖房人夫妻双方在场也只让其中一方签字)
3、约定在最短时间办理房屋过户,避免房价上涨卖房人毁约。
4、尽可能及早的办理房屋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