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公安机关调取病历需提供什么材料?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0-11-05 西藏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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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二十条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
    7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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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病假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本人出具的请假条等,具体情况下,应当首先对自己的生病情况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请假条上对病假的时间以及工作交接等情况进行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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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供货商给的饮料里有杂物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商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财产受损时,您有权直接向经营者施加索赔要求。
作为消费者,您享有在购买商品过程中保证自身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受任何形式伤害的基本权益。
若经营者所提供之商品未能达到应有的质量标准,您完全有权利要求该经营者依据先前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退货、换货、维修、重新制作、降价等各类合同义务,并且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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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调解应提供哪些材料
1、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2、误工费证明3、残疾用具费证明4、被抚养人情况证明5、共同抚养人情况证明6、其他原始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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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1.提交劳动争议申诉书;
2.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附上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例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据、工作证件、上下班打卡记录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等。
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如果仲裁委员会为了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相关材料,那么申诉人必须予以配合并提交这些材料。
例如,如果被诉人为用人单位,则应提交该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信息的证明(包括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姓名、住所地、经营场所等详细信息);
若被诉人为劳动者,则需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作为劳动者的申诉人,还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而作为用人单位的申诉人,则需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本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精神病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患有精神疾病者若在行为能力受限或失控时违反了治安法规,则不应受到处罚,但必须督促其父母或监护人严格加强监管与医学治疗。
若该类患者在健康状态下违反治安管理,应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若患有精神疾病者在行为能力受限或失控期间,导致了严重危害结果,经过合法程序鉴定确认后,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要求其亲属或监护人严密监管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如有必要,可由政府实施强制医疗措施。
对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状况正常的情况下犯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那些尚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时也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龄30年老师生病法律有何保障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职员因疾病而休假的情况,如果在两个月内得以结束,则将其原有的薪酬全额发放。
2.若病假期已超过了两个月,自第三个月份开始,依照下述规则为其发放病假期间的薪资:
如工作年限未满十年者,将其个人薪资的90%作为发放标准;
而对于工作年限已满十年的员工,则仍按原有薪酬标准予以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条
甲、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治时,其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贵重药费、住院的膳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如本人经济状况确有困难,得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酌予补助。
患病及非因工负伤的工人职员,应否住院或转院医治及出院时间,应完全由医院决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停止工作医疗期间连续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病伤假期工资,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
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上时,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病伤假期工资或疾病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非因工残废救济费,其数额按下列情况规定之:
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不予发给。
关于残废状况的确定与变更,适用第十二条
丙款的规定。
丁、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痊愈或非因工残废恢复劳动力后,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应给予适当工作。
戊、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二分之一,贵重药费、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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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需要提供病历么?
请病假,需要就诊医院出具医生诊断证明以及相对应的挂号单据。上述医生诊断证明以及相对应的挂号单据是最主要的证据证明,是必须提供的。同时药费单据等可以作为相应的辅助证明。医生诊断证明必须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需要注意其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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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对方为精神病患者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若有一方当事人系精神疾病患者,则应先行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以证明其患病情况。
经过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鉴定证实确属患有精神病者,那么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他/她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将被要求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即需对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
当精神病人在无法分辨或无法控制自身行为的状态下产生了有害后果,且该情形已通过法定程序加以鉴定并得到确认时,他/她便可不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
反之,若是精神状况处于正常时期,那么精神病人就必须要承担起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同时,民事赔偿责任将由其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
此外,还应对精神病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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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请病假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住院情况证明,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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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要提供什么材料是合法的?
合法的请病假要提供材料包括: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本人出具的请假条等。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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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假证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诉讼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出现以下任意一种行为,且情节严重者,人民法院将依据其实际情况,采取训诫、要求当事人作出书面保证并进行深刻反省,或处以不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罚款,以及最长十五天的拘留处罚措施。
如构成犯罪,则需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对于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执行工作的人士,无正当理由而故意推迟、拒绝或阻碍调查、执行工作的;
(2)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
(3)指使、收买、恐吓他人提供虚假证言,或威胁、阻挠证人出庭作证的;
(4)在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上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的;
(5)采用欺诈、恐吓等非法手段,致使原告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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