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应通过向人民申请再审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依据贾某提供的新的、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证据对本案进行再审。如果经再审后做出新的生效判决,并撤销了原来的生效判决,也就意味着原来的执行工作因生效判决的被撤销而失去了执行根据,此时就应当进行执行回转,即人民通过采取执行措施,将原来的权利人不应享有的权利再返还,以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再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之前的状态。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179、182条又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做了规定: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2再审申请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提起再审的范围。本案中,贾某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同时又找到了新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她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就可向原审或其上一级人民提出再审申请,人民对此申请应当再审。 执行回转,是执行程序中的一种个别现象,是在执行完毕后,将执行结果再回转过来,由当事人自动地或者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恢复到执行开始前的状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