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的情况(“申报不实”是指托运人所提供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合;“遗漏重要情况”是指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供一些有关运输的重要情况,却没有提供),往往会造成两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是因为托运人的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给承运人造成损失,例如托运人把五吨重的货物误报为三吨,承运人的起重机负荷仅为三吨,造成机毁货损,损及承运人船舶。对于这种情况,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结果是因为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致使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申报的情况进行运输,结果给托运人造成损失。对于这种情况,应由托运人自己承担损失,承运人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