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电动自行车是超标的,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不要把“没有被抓”当成常态,要不断更新交通法规知识,无视交通理论知识,将来可能付出更大的成本或代价。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罚款20至200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2、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2分),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扣留机动车。
3、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20至200元,(一次记1分),扣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