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试点工作相关要求,从2012年3月1日起,凡是需要取得出租车营运资格的个人,必须考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新申请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并在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申请办理证件时,需要办证者携带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出租车管理处报名。工作人员将按照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安排培训和考试。考试全部合格后,市出租车管理处将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增驾后就可以在当地运管部门申领货运从业资格证,一年后可以申请客运(出租车)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