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但是犯罪与承担刑事责任是不同的概念,没有犯罪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实施犯罪行为不论年龄大小都是犯罪,只是没有达到相应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