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1)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2)被告人是成年人,其违法所得都由自己挥霍,无法追缴的应责令本人退赔,其家属没有代为退赔的义务。被告人在家庭共同财产中有其个人应有部分的,只能在其个人应有的部分范围内,责令被告人退赔。
(3)如果被告人有一部分违法所得用于家庭生活,对这部分,被告人和家属均有退赔义务。
(4)如果被告人无退赔能力,其家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自愿代被告人退赔,可考虑具体情况,应予允许,并视为被告人主动退赔的。
(5)属于以上四种情况,已作了退赔的,均可视为被告人退赃较好,可依法适当从宽处罚。
(6)如果被告人的罪行应当判处死刑,并必须执行,属于以上第一,二、三种情况的,可以接受退赔的款项;属于以上第四种情况的,其亲属自愿代为退赔的款项,不应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