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1.贷款服务、基础电信、建筑、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附件1,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
(五)金融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不动产租赁服务、资金占用费、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016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银行贷款利息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罚息、票据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