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以出借、租赁等方式导致车辆使用人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不足部分,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如果你的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你朋友不是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则一般你无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全文(草案建议稿)》第一百零八条
【出租、出借机动车的所有人的过错认定】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出租、出借机动车的所有人怠于审查承租人、借用人的驾驶资质,或者明知承租人、借用人的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机动车,或者隐瞒、未告知机动车存在故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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