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网上办理准生证具体流程
1、目前很多城市都开展了网上计划生育登记,以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首页下拉就可以看到网上办事的窗口,点击进入场景式服务。
2、按照提示,把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取证可选择自己取或快递的方式。非常方便,所以如果当地有网上办理的系统手写首先优选再网上办理。没有的再到当地计生委咨询,准备的资料大部分地区要求大体都是一样的,只是中间手续环节有所差异。扩展资料
一、地方计生委办理
1、一般情况下,可任意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办理,领取生育证发放登记表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道办盖章确认,有工作单位的给工作单位确认。
2、登记填写完成之后,携带办理材料到计生委窗口提交材料,等待审核。资料确认属实无误的,一般都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下来。
二、办理计生证明注意事项:
1、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2、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 领取《某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3、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5、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 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6、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 应动员其终止妊娠, 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7、外地暂住人口无生育证明怀孕的, 限期终止妊娠, 逾期不终止妊娠的, 务工、经商的, 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务工证、营业执照, 直至其终止妊娠。
8、外地暂住人口超计划生育的, 由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按规定的社会抚育费标准处以罚款, 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吊销务工、经商证照和暂住证, 动员其离开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