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够申请保全。
2、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裁判书尚未奏效,或者正在上诉期内,二是裁判书已经奏效,但尚不满裁判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原告不能申请执行。为了哪种情况,原告都能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司法实践中,就所有的法院都在做。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做法或者其他原由,使裁判难以执行或者导致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能够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肯定做法或者禁止其作出肯定做法;当事人无提议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能够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三条:法律文书奏效后,进入执行流程前,债权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奏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能够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期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