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载质量。
1、核定载质量是交通管理机关对车辆在干硬路面上行驶,所允许的最大载质量的审核和规定。对于国家定型或进口的机动车,载质量按原车使用说明书核定;对于经过改装的机动车,载质量参照发动机功率,底盘强度,轮胎承载能力及原车载质量,以最小值核定;对于挂车的载质量,参照改装车的方法核定。
2、公安部、交通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门指出,对于二轴车辆车身和货物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超限超载车辆并予以纠正。公安交管部门对虽然没有出现以上五种情况但装载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核载重量30以上的,要暂扣驾驶员的驾驶证。当日已被处罚或卸载并且与出示的相关凭证所记录的卸载后重量相一致的车辆,不得重复给予处罚或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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