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眼睛骨折是否构成轻伤,应当进行法医鉴定,提供鉴定依据供参考。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
(1)轻伤一级:
1、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2、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3、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4、一眼视野半径30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2)轻伤二级:
1、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以上)。
4、斜视;复视。
5、睑球粘连。
6、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7、一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3)轻微伤:眼球损伤影响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