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屋保险一般说来,在住房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风险事故可能给住房造成损坏,给住房者带来经济、生活上的困难。为消除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住(租)房人可与保险公司达成一项协议,被保险人通过交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得保险公司对住房的意外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保证。这种以住房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目标的保险,称为房屋保险。
二、房屋保险赔款接受人是谁在贷款期间内,由于房屋的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所以房屋保险的
第一赔款接受人,即
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当本保险公司赔偿时,首先支付贷款购房人所欠贷款银行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部分,赔款剩余部分支付给购房人,贷款购房人实际上是
第二赔款接受人,即
第二受益人。随着贷款购房人还款成数的提高,其受益程度也随之提高。
三、怎样确定房屋保险金额根据我国财产保险制度规定,确定房屋财产的保险金额,将依据房屋所属是企业还是家庭有所不同。
1、企业房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有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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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账面原值指的是房产在建造或购置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按账面投保是一种不足额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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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账面原值加成数即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房产账面原值的基础上再附加一个成数,使之趋近于重置重建价值。这种投保为足额投保(即保险金额相当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
(
3)按重置重建成本投保,重置重建成本即重新购置或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2、家庭财产由于没有账册可依,因此家庭房屋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实际价值,自行估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