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本人可带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个人婚姻登记档案。若有档案,夫妻双方可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免冠彩色双人合照大2寸3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也可复印结婚登记档案到你现在的户口所在地补领结婚证。若没有档案,夫妻双方只能持有效证件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76号)有关规定: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