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你的陈述,小型饭店并没有安装监控的义务,但顾客吃饭时,钱包丢失,饭店应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过错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一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到餐馆用餐,双方形成了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餐馆有义务为其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的服务。餐馆虽采取了保安措施,但没有尽到盘查嫌疑人员、监控进出人员以及在发现盗窃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义务,因此,餐馆对损失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消费者在餐馆消费时对自身物品有保管义务,对因疏忽造成财物丢失,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案中,如果消费者认定餐馆对丢失钱包有过错,首先需要证明自己的钱包是在饭店用餐时丢失的。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