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第
二,暂住在本市居户内的,应当提交户主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的原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当提交房屋合法出租的手续及协议。如果证件地址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户主应当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地是什么地方。
第
三,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或者建筑工地,并且内部需要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址、详细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服务所在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居住证名册。
第
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