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近亲,可以结婚。
先是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你和你女朋友已属四代旁系血亲,也就是说你们不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之列,可以结婚。
(一)里涉及到近亲问题,直系血亲就不说了,楼主肯定担心的是三代以内旁系问题
计算的规则是这样的:从自己往上数,自己是
第一代,父母为
第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
第三代,依此类推。从自己往下数,自己是第一代,子女是第二代,依此类推。计算时,找出自己和某一旁系的最近的共同长辈,然后分别从自己和该旁系向上数至这一共同长辈,如果两边均为三代以内,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其中一边超过三代,则予以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