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先收归国有土地储备,我是国家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目前来说、挂牌的过程中予以一定程度的照顾,然后采取招标、拍卖,对于实际用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在到期之后是自动续期的。而产生收益竞争的项目和用途(如商业、工业等用途),在到期之后,但是另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缴纳土地出让金是一定的。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下一个土地使用权人,当然在收储的过程中,会对地上建筑物的实际状况进行市场价和成新率的补偿,同时政策也会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参与招标、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