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很肯定地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从来就没有出台过“独生子女补偿费”的政策。
再有,“再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指的是什么?指的是你们再婚夫妻都是你们各自父母的独生子女?还是你们在再婚前各自都只生育过一个子女?
如果是前者,再婚夫妻本人都是独生子女的,本就没有“独生子女补偿费”,因为国家对“独生子女费”的规定,只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这是奖励给响应当时的政府号召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当事人夫妇的;如果是后者,也享受不了这个费用,因为再婚夫妻的原配偶是否也再婚且又生育?
记住一个原则,对独生子女的主要界定之一的是:本人为父母唯一子女,既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也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