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制执行由以下人民负责:
1、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1、人民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二.强制执行的清偿顺序怎么进行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