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确实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款。
2、如果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给付人(含男方父母)也可以要求返还。
3、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 最高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