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根据规定第十二条(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是不能报考驾驶证的。也就是已戒除的是可以报考驾驶证的。吸毒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有过吸毒史的申请人必须到所属派出所进行吸毒检测证明。交巡警部门在受理各项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会把申请人的信息在吸毒人员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审核申请人是否有吸毒情形。对有吸毒史的人员,会发给一张《吸毒人员吸毒检测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日内到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现场吸毒检测;对有吸毒史不同意接受检测的,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不予受理。对正在接受强制戒毒和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也不予受理。车管所表示,对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人员,应主动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