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家畜家禽跑到地里啄啃庄稼苗而往地里撒药,这种做法在不少农村都能够见到。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有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当然在自家的庄稼地里撒药,并通知邻近户或贴出告示,对那些跑到地里啃吃庄稼苗的鸡鸭的生命造成威胁,那只能怪鸡鸭的主人们自己。因为这种威胁正是由于他们不看管好自家的鸡鸭,让它们跑到人家庄稼地里毁坏庄稼造成的。如果鸡鸭因此而被药死了,撒花人是不负什么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这种撒药的行为造成了人误食中毒死亡,那么,撒药人这一行为就会因此而被认为是触犯了刑律,犯了过失罪。因此虽然撒药人往地里撒药的主观目的只是为了防备鸡鸭,但在客观上却很难避免他人尤其是到地里玩耍的孩子误食中毒这种可能。既然是这样,撒药人就应该预见到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了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严重后果的,称之为过失犯罪。所以,我们不赞成采用往地里撒药的办法来防止鸡鸭啄啃庄稼苗。你可以建议村委会制订“乡规民约”,来约束那些不自觉管好自己家畜家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