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在附近租赁房屋供员工居住,公司对房屋及居住的员工有相应管理责任,如果在房屋里发生了意外事故,如员工伤害、物件丢失、租物损坏等,一般讲,对房屋的卫生、防火防盗等都得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可以讲,与公司自建自住房屋的管理没多大区别,只是产权不属于公司而已。这样,公司管理宿舍的责任和范围都比较大,而且还付出了不少的房租,如果出了意外事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我认为,与其还需要派专人安排、管理宿舍,还不如将房租折算成金额,每月在工资中补贴给员工,但公司要求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租房,以保证上下班方便、及时,否则,公司不予补贴。这样,由于是员工自己租用房屋,如果员工下班后回到房屋发生了意外事故,就与公司关系不大,公司承担的责任几乎没有了。我认为,即使补贴适当比原来公司租赁房屋的费用略高,为减少过多可能发生不可控的意外事故风险,也是值得付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