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舍里偷录舍友谈政治违法吗
在公开场合进行交谈之际运用手机进行录音行为,只要其过程中未侵犯任何其他个体的合法权益或者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所明文禁止的事项,那么这一方式便可被视为判定该案件实际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
然而,若在交谈过程中所涉及的话题涉及到了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那么我们就必须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这些敏感信息不会被泄露出去,更不能随意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二、宿舍里有监控,但我不知情是否合法
在宿舍内安装监控设备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作合法行为,
然而,任何涉及到偷窥、偷拍、窃听以及散布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范畴。作为自然人,我们在行使个人权益时必须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严禁采用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手段对其进行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