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的包律师,由我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放人的,说明当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或逮捕或监视居住,现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家属最好可以先委托律师进行会见,由律师根据案件事实、性质等具体情况,并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对案件作一个具体的分析,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帮助当事人进行辩护。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与我联系,详细叙述具体情况,我会继续为您解答,帮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