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分为五个方面。一是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二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三是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四是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五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以上就是对“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问题的解答,希望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