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机关积极追赃的,凡追回的,应当及时返还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完全追回的概率几乎为零,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挥霍一空的情况,能追回30%的,就是效果比较好的。对于未能追回的部分,在刑事判决书中,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犯罪分子继续偿还。受害人一方可以凭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要求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