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追诉时效的期限在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该规定如下: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当然追诉期限也存在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受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