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和申诉存在重大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一、性质不同。再审申请权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民主权利,申诉是当事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
二、条件不同。申请再审有时间和管辖等条件限制,即当事人必须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申诉既无时间限制,也没有管辖权的限制。
三、效力不同。只要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对案件进行再审;申诉并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只是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发现裁判错误的一种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