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争议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未取得监护权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或者取得监护权一方不尽到照顾孩子的义务,这些情况往往会导致无辜的孩子生活困难。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向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主张给付抚养费。
那么孩子如何行使主张抚养费的权利呢?在此可给出三点建议:
第
一:若孩子未成年,以孩子的名义,拥有抚养权的父或者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主张抚养责任
第
二:若孩子未成年,父和母均不履行抚养义务,以孩子的名义,直接抚养孩子的人作为代理人,或者村委会、居委会等推荐人选作为代理人,向父母主张抚养责任
第
三:若孩子已成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孩子的名义向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主张抚养责任
第
四:若孩子已成年,但因为疾病等原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孩子的名义,拥有抚养权的人作代理人,向父母主张抚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